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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最新通报:合肥、亳州、蚌埠、滁州等地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3-08-10 10:47:29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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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一 | 雨污分流不彻底 系统治理不到位 合肥市派河流域王建沟等区域水环境问题突出

20237月,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合肥市发现, 派河流域王建沟等区域整改不力,雨污分流不到位,雨天污水直排、溢流现象多发,水环境问题突出。

基本情况

派河是巢湖重要支流,总长60公里,流域面积585平方公里,涉及合肥市高新区、肥西县、经开区等县区,水环境承载负荷大,确保派河水质稳定达标事关巢湖综合治理成效。王建沟为派河左岸一级支流,是巢湖流域42条攻坚河流之一,2022年度水质均值为劣Ⅴ类。近年来,派河水质改善成效明显,但王建沟等区域水环境治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督察整改不彻底,大量污水直排入河

2019年、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均指出,肥西县存在部分生活污水经雨水泵站直排派河问题。合肥市虽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但举一反三不够,排查整改不彻底,雨季生活污水通过雨水泵站直排派河问题依然存在。督察发现,合肥经开区桃枝路雨水泵站有截流污水溢流入河,在河面形成明显污染带。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240mg/L17mg/L1.62mg/L,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1倍、16倍和7.1倍。根据经开区建设发展局核算,仅20234-6月,桃枝路雨水泵站混流污水排放量高达50.5万吨。 

桃枝路雨水泵站污水直排派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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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河河面污染带

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投诉反映肥西县上派镇卫星小区一期生活污水直排派河,肥西县上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验收销号。此次督察发现,卫星小区一期部分生活污水仍通过雨水管道直排派河,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84mg/L25.4mg/L2.32mg/L,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3.2倍、24.4倍和10.6倍。此外,晴天时肥西县云谷路、宝成路箱涵均有污水直排派河。

(二)雨污分流整治不到位,雨天污水漫溢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由于王建沟等区域雨污分流整治仍不彻底,雨天时有大量雨水混入污水管网,无法及时处理的大量污水又漫溢至雨水管网,通过经开区桃枝路、蓬莱路雨水泵站分别直排派河和王建沟,对河流水质造成污染。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王建沟年度均值为劣V类(水质目标Ⅲ类),督察组对经开区紫石路、排云路,肥西县工厂路、肥光路雨水井取样监测,氨氮浓度分别为20.2mg/L13.9mg/L11.3mg/L23.7mg/L,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9.2倍、12.9倍、10.3倍和22.7倍;总磷浓度分别为1.97mg/L1.36mg/L1.34mg/L2.66mg/L,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8.85倍,5.8倍、5.7倍和1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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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紫石路污水井漫溢

合肥市虽在王建沟等流域多个雨水排口建设了一体化污水净化站、小型湿地等末端治理设施,但由于雨污合流,末端设施处理能力不配套,雨天时不能满足处理需要。202210月至今,高新区祁小河流域樱花路—杭埠路雨水箱涵净水站共溢流44次,雨天集贤路雨水排口也存在溢流问题;高新区东支渠排口末端荷花塘人工湿地漂浮大量死泥,经监测,荷花塘人工湿地水质为劣V类。

(三)系统谋划不到位,县区各自为政,以邻为壑

2010年合肥市启用科学城污水转输管(10万吨/日)将高新区南岗科技园、科学城、肥西县桃花工业园、经开区新港工业园等区域污水通过12.6公里管道输送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016年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投运后,科学城污水转输管一部分污水分流至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上述汇水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已严重不足,科学城污水转输管长期高水位运行,“晴天满负荷,雨天超负荷”,雨天污水漫溢入河问题突出。2021年经开区为减轻辖区内雨季污水漫溢影响王建沟水质问题,在与肥西交界处污水转输管上建设了污水限流闸,限制肥西县入经开区的污水流量,污水漫溢问题从经开区转移到了肥西县,雨天污水直排入河问题从王建沟转嫁到了派河干流。2022年合肥市开展派河流域河长制专项行动,提出“不让一滴污水进入派河”的口号,但由于高新区、肥西县、经开区雨污分流整治不彻底,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对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提前谋划不到位(预计20249月建成投运),雨天污水入河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原因分析

高新区、肥西县、经开区工程建设滞后,雨污分流整治不彻底,在水环境治理中各自为政,未形成治污合力;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对中央反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统筹谋划不足,在水环境治理中缺乏系统思维,导致派河流域王建沟等区域内污水直排、溢流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02

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三 | 蚌埠市城区水污染问题整改缓慢污水入淮现象依然存在

20237月,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蚌埠市督察发现,蚌埠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黑臭水体治理、排涝站渗漏整治等问题整改推动缓慢,污水入淮现象依然存在。

基本情况

蚌埠市城区面积约 22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134 万人,雨污分流不彻底、生活污水收集不到位导致城区水污染问题频发。2019年以来,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多次指出蚌埠市城区存在管网混接错接、水体黑臭等问题。督察发现,相关问题整改普遍存在进展滞后、措施不严不实等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网改造进度滞后,城区污水直排、溢流问题多发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蚌埠市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混接错接、管网缺陷等问题普遍存在。督察整改方案要求蚌埠市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并明确2022年底前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5公里、错接混接小区整治140个、合流制小区整治205个。

督察组调阅资料发现,蚌埠市政府印发了专项整改方案,要求提前到20236月底前完成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作,但市城管、住建部门推动整改工作不力,工程进度一拖再拖,改造目标任务大都落空。截至督察进驻,雨污分流改造约60公里、合流制小区整治160个,连2022年阶段性任务尚未完成,进度严重滞后。2023年底要按期完成整改,需在剩下不到6个月时间内完成雨污分流改造47公里、错接混接小区整治58个、合流制小区整治115个,任务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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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督察进驻时蚌埠市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落实情况

督察进驻前摸排发现城区多处存在污水直排、溢流现象,其中龙兴路截污闸大量黑色污水溢流至王小沟,溢流污水化学需氧量243毫克/升、氨氮12毫克/升,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1倍以上;小蚌埠镇排涝站上游600米处排口有污水排入四十米大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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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暗访发现,龙兴路截污闸有大量黑色污水溢流至王小沟

(二)吴小街二号沟黑臭水体治理不严不实,返黑返臭现象严重

吴小街二号沟东西段横穿淮上区,南北段由吴小街排涝站直通淮河,全长约7.5公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二号沟水体黑臭严重,未纳入黑臭水体整治范围。2020年淮上区将二号沟纳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清单,于当年12月上报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

督察发现,二号沟黑臭水体问题整改验收不严不实。根据蚌埠市住建局提供的资料,2020年二号沟有约1.7公里河道位于城市建成区内,且入河污染物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应为城市黑臭水体,但淮上区未认真核实,将这部分河道纳入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降低治理标准和要求。202012月,淮上区在未完成河道清淤和截污工程的情况下,即上报完成整改并申请验收。蚌埠市住建局在组织现场验收时未认真把关,认为二号沟位于城市建成区外,且基本完成整治,同意验收销号。事实上,直至20226月,二号沟治理工程才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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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成区图,二号沟部分河道位于建成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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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文件、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督察发现,20234月至6月二号沟多段水体返黑返臭,氨氮浓度范围17.222.8毫克/升,下游河段大面积蓝藻爆发。二号沟虽实施了治理工程,但截污不彻底,仍有大量污水进入。盛安路北端截污井旁有管道向二号沟直排污水,水面白色泡沫漂浮数十米;双墩路截污闸有污水外排痕迹,在二号沟形成明显污染带;方沟与二号沟汇水处上游汇集大量黑色污水,仅用黄土坝隔断,现场可见污水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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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沟多段河道氨氮浓度达15mg/L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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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发现,有管道向二号沟直排污水,水面漂浮白色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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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墩路截污闸有污水外排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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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污水仅用黄土坝隔断,现场可见污水渗流

(三)排涝站整治不彻底,污水直排入淮问题未根本解决

督察发现,因治理不力,吴小街二号沟每天有超7000吨黑臭水体经吴小街排涝站排入淮河,排口处有明显黑色污染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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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街排涝站每天超7000吨黑臭水体排入淮河

此外,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友谊路、龙子河排涝站入淮水体黑臭。整改方案要求蚌埠市2022年完成沿淮排涝泵站闸门等设施排查整治,解决渗漏问题。督察组暗访沿淮排涝站发现,交通路排涝站的淮河入口处囤集大量黑色污水,水质观感极差,经查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蚌埠市于20221月即上报完成交通路排涝站闸门渗漏整治;7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排涝站闸门渗漏问题尚未解决,集水池污水渗漏至闸外排入淮河干流。监测表明,闸外水体化学需氧量108毫克/升、氨氮21.7毫克/升、总磷1.85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4.4倍、20.7倍、8.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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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路排涝站的淮河入口处囤积大量污水,发黑发臭

原因分析

蚌埠市有关部门对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高,责任落实不到位。市城管、住建部门对城区管网改造工作统筹协调不力,攻坚力度不强。市住建部门对二号沟黑臭水体整治验收把关不严。市城管部门对排涝站闸门渗漏问题重视不够,污水直排入淮问题整治不力。淮上区对黑臭水体治理缺乏系统性规划,降低治理标准和要求。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04

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四 | 全椒县古襄河水环境治理不力 久治不清

202373日,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滁州市督察当天,收到全椒县“襄河化肥厂下”国控断面氨氮浓度超标预警信息,汛期污染强度高达2.67。督察发现,全椒县古襄河水环境治理效果不明显,虽经多轮整治,但雨污混流、生活污水直排、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依然存在,水质为劣Ⅴ类,群众反映强烈。

基本情况

古襄河是全椒县母亲河,全长5.5公里,河水通过襄河排水涵进入襄河,汇入滁河后排入长江。排水涵距下游“襄河化肥厂下”国控断面约1公里,日常为关闭状态,在古襄河水位较高时开闸排水进入襄河。2013年以来,全椒县累计投资2亿多元,对古襄河开展多轮水环境治理,并在古襄河下游终点处,建成日处理1万吨一体化净水站,但治理成效不稳固,20219月以来水质逐渐恶化为劣Ⅴ类。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系统治理不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在古襄河十年治污期间,全椒县在源头治理、科学治理、系统治理上谋划深度不够,在项目设计、组织实施、运维管护等方面论证不充分,成效评估机制落实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治理成效不明显,古襄河水环境治理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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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襄河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河面漂浮死鱼

2013年第一次整体治理投资1.3亿元,但在2015年工程竣工后,水环境改善不够明显。2016年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了第二次整体治理工作,2018年全椒县投资7000余万元开展水环境治理,实施河道清淤,建设曝气增氧、生态浮岛、一体化净水处理等设施,治理目标为地表水Ⅳ类。2019年治理工程竣工后,由于截污纳管不到位等原因,水质无法稳定达到目标要求,202012月监测报告显示,古襄河吴敬梓故居等河段氨氮浓度超过8毫克/升,水体重返黑臭。

20212022年,全椒县在面对古襄河水体逐渐恶化困境时,依然重视不够、力度不大,系统整治不到位。20232月前期督察发现,古襄河曝气增氧设备严重损坏、水生植物大面积枯死,一体化净水处理设施长时间停运,多年治理成果基本丧失,古襄河水体水质恶化为劣Ⅴ类,财政资金效用低下,环境效益成效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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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处理1万吨一体化净水站长期闲置,杂草丛生

(二)河道污染长期存在,沿线群众反映强烈

古襄河周边截污纳管不到位,部分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水体富营养化、污染较重,附近居民意见很大。督察发现,吴敬梓路桥至襄河闸两岸不足1公里内,多个雨污合流排污口向河体排污,河面油污明显,经取样监测,氨氮浓度3.4毫克/升,总氮12.1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Ⅳ类标准1.3倍、7.1倍。袁家湾污水管网窨井,雨天大量污水溢流至古襄河;奎光路雨水口晴天排放污水;红栏桥下存在雨污合流排污口,大量污水直排,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63毫克/升,氨氮18.6毫克/升,总氮26.8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Ⅳ类标准1.1倍、11.4倍、16.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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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襄河红栏桥下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督察还发现,古襄河日常环境管理不到位,河道清理打捞的枯草、垃圾等随意倾倒在河堤内侧污染河道。在古桥段倾倒点附近水体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143毫克/升,氨氮5.6毫克/升,总氮10.3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Ⅳ类标准3.8倍、2.7倍、5.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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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襄河水体清理打捞出的垃圾随意倾倒在河堤

(三)管理缺失,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古襄河河长制落实流于形式,县、镇两级河长履职不到位,对襄河镇污水直排、河道管护监督不力。成员单位联动不够,未及时交办、处置污染问题,住建部门在开展治理及整改工作时,溯源截污不彻底,未正常运行、维护水体治理设施,其所属园林所对水生植物管护不到位;水利部门在承担水域及岸线管理保护职责时,监管缺失缺位。同时,全椒县有关部门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重视不够,排查走过场,截至督察进驻前,省1+1+N”系统中未见管网不到位、污水直排等问题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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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襄河县、镇、村三级河长制公示牌

古襄河晴天积聚的污水,随雨季开闸“顺流而下”,影响下游国控断面水质达标。20232月全椒县多次降雨后,21221时至138时,襄河排水涵连续开闸约11小时,古襄河大量污水直排襄河,影响“襄河化肥厂下”国控断面水质,氨氮监测数据多次超标,汛期污染强度达6.76,被生态环境部通报预警。调阅自动监测站数据发现,213日至715日,氨氮浓度超标109次;212日、618日、619日、73日等多日,该断面均因氨氮浓度超标被预警。襄河排水涵开闸记录显示,“襄河化肥厂下”国控断面每次因汛期污染强度高被预警的前23小时,襄河排水涵均开闸放水。75日,对古襄河中下游取样监测,氨氮分别为3.6毫克/升、2.1毫克/升,水质为劣Ⅴ类。 

2023年以来“襄河化肥厂下”国控断面氨氮多次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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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襄河排水涵开闸放水及预警提示

(四)工作作风不严实,整改治理消极应对

20232月,生态环境部向我省通报“襄河化肥厂下”国控断面超标有关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向滁州市政府发函提示后,310日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贴不实公告,对外宣称古襄河终点污水处理站启用。督察发现,该站污水处理系统仍处于停运状态,部分设备内长满野草;河道原有曝气增氧设备依然损坏严重。同时,全椒县随意在古襄河末端、襄河排水涵闸前净水处理设施取水口附近添加絮凝剂,违反污水治理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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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贴污水处理站启用不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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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工艺流程在河道取水口附近添加絮凝剂

原因分析

全椒县委、县政府对古襄河水体治理重视不够,打好碧水保卫战决心不强,强调客观原因多,查找主观问题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推进不力。全椒县河长制作用发挥不明显,县、镇两级河长履职不到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形式、轻落实,张贴古襄河终点污水处理站启用的不实公告,整治工作不严不实。县水利局对河道管理和保护责任心不强,监管缺失。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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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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